第二十条 综合测试资格审查: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试招生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和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后,由学校根据普高招生考生学考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满分100分,按各专业计划10倍的比例(同分带入)确定参加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确定参加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所有获得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综合测试环节,未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资格。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综合测试资格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要求缴费后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试。
第二十二条 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适应学习该专业的语言能力(含外语)、综合素质和创新素质等。 综合测试环节考察范围及方式详见《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试说明》